有感于牛玉儒选官三原则

  党的好干部牛玉儒,生前是呼和浩特市委书记。他在会上说,“我选择干部呢,有三条原则,第一条,手脚要干净,屁股底下没有屎。只有手脚干净了,才会有魄力去干事,否则拿谁的就要为谁办事,事情交到你手里,你也不会公正地去做……第二条是能干事,第三是干好事。”牛书记提拔干部的“干净、干事、干好事”三原则让人深思。

  第一,要选干净的人。是啊,别人请你吃喝玩乐,给你送钱送物,谁心里不揣把小算盘?厦门远华特大走私集团在案发后,为了摆平查案的一位主要领导,赖昌星给手下交代,只要能把他请来吃顿饭,事情就有转机,就有办法;胡长清索贿受贿案发后,一个行贿者在法庭上表白:“我给他送钱,比剜我的肉还难受”。试想,以这种心态请你吃喝、送你钱财的人,能不疯狂地向你索要成倍、成十倍乃至更多的回报﹖吃人的嘴软,拿人的手短。把事情交到这样的人手里,他们岂能大公无私、秉公处理?他们岂能将百姓冷暖装在心上?又如何能做到执政为民?因此,选官,就得选手脚干净的人:这种人能管住自己的嘴,不该吃的不吃;能管住自己的手,不该要的东西不要;能管住自己的腿,不该去的地方不去。手脚干净了,才有形象,才有成绩,才能干成事。

  第二,要选能干事的人。能干事,就是要具有执政为民的能力,能胜任本职工作,善谋富民之策,勤办利民之事。不是溜须拍马,一心想着如何营造关系网,削尖脑袋向上爬,而是能密切联系群众,善于体察民情,了解民意,集中民智,珍惜民力。不是简单生硬地贯彻上级的意图,或是生搬硬套别人的经验,或是闭门造车、制定所谓的规划,而是凡事从实际出发,做到民主、科学决策。

  第三,要选干好事的人。干好事,就是凡事想着群众,切实让人民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和实惠。办事情前一定要问一问老百姓赞成不赞成,赞成了的事情就要快做、做好,不赞成的事情就决不去做。有些干部总是将“政绩”放在第一位,只要是能够干出数字,有利于高升就行,而不管是不是“豆腐渣”工程,是不是重复建设,他们总是将“关系”放在第一位,傍大官、傍大款,谁有用傍谁,只要对自己有利就行。这种人也可能做些事,但不仅不能造福百姓,还给工作留下许多严重的后遗症,搞得百姓苦不堪言。俗话说:“人心换人心,八两换半斤。”干部心中有百姓,百姓心中必然也会有干部。谁心里没有百姓,不为百姓干好事、干实事,百姓的心里自然也就没有他们的位置。

  邓小平同志曾经精辟地论述,“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,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,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,国家的长治久安,从一定意义上来说,关键在人”。因此,选什么样的人,用什么样的人,始终是摆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一个很重要、很紧迫的课题。而正如呼市政法委书记李鹤所说:“尽管有6个副书记、15个市委常委,如果书记想提拔一个干部,事实上‘一把手’一句话,民主推荐、干部考核这一套程序都可以省掉。”由于中国如今的权力监督和干部选拔机制还不是很完善,“一把手”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干部的任免。因此,在这种特殊的国情下,“干净、干事、干好事”应当成为提拔干部的重要原则。

  □ 马碧